继“国六”汽车补贴7月上线后,佛山又一汽车补贴新政发布!
佛山市发改局最近印发《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符合条件的项目清算完毕。
补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在佛山市购买或直接向生产厂家购买且在佛山市依法初次注册登记并符合佛山市补贴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公交车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修订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15号)执行)。
PS:燃料电池汽车是一种以车载燃料电池装置产生的电力作为动力的汽车,燃料类型包括:氢气、甲醇、天然气等。燃料电池汽车仅限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辆类型包括乘用车、客车、货车等。
补贴对象:
原则上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对象为燃料电池汽车消费者,申报主体为消费者。
若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销售燃料电池汽车时按照扣减地方财政补贴金额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的(应在车辆销售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注明车辆总价、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标准以及消费者实付价格,并据不含任何补贴的实际销售价格在本市开具车辆销售发票),则申报主体为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经核定无误后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申请条件:
☑ 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 在佛山市初次注册登记且未提档过户异地(佛山市以外地区),申报地以车主企业注册地或车主身份证(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划分。
☑ 车主为企业时,车辆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
☑ 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等远程监控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政府或生产企业建立的监控平台。
申请材料:
㈠消费者:
❶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❷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❸车主企业营业执照或车主身份证(居住证)、车辆购销合同(含补充协议)、购车发票、行驶证、银行卡(用于领取补贴);
❹车辆应获国家补贴标准的佐证材料;
❺车主为企业时还须提供车辆行驶里程佐证材料。
㈡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❶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❷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表;
❸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❹申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车主企业营业执照或车主身份证(居住证)、车辆购销合同(含补充协议)、购车发票、行驶证、银行卡(用于领取补贴);
❺车辆应获国家补贴标准的佐证材料;
❻车主为企业时还须提供车辆行驶里程佐证材料。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企业将申请材料通过【佛山扶持通】网站进行在线申报。
申请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
补贴标准:
①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
②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再按比例计算市、区的财政补贴金额。
了解佛山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更多内容,带你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