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疫情防控目录内药品定点销售的通知
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周边地市不断出现散发疫情。为切实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预警作用,根据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5日零时起,全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目录药品实施定点销售。
一、全区保留22个定点药店(附件1)可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下称《目录》)药品。定点药店以外的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目录》内药品。全部药品零售企业暂停网络销售《目录》药品。
二、定点药店销售《目录》内药品在执行原有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核查核酸检测结果,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购买《目录》药品。药店应将核酸检测结果拍照留档备查。
三、所有药店要继续根据卫健部门每天发布的《最新疫情风险等级提醒》查验粤康码行程卡,显示14天内到达或途经省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需要重点关注地区的,均要报社区三人小组跟进核酸检测。各镇街市监所要继续加强对辖区药店的监督检查,督促定点药店落实好《目录》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监督非定点药店落实其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1:顺德区可销售《目录》药品的定点药店名单(第一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