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电动车不限号,电动车不在管控范围内!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1年12月29日7时起(2022年12月31日24时起渠县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解除)
二、交通管制区域
(一)渠南街道及渠江街道禁行区域。318国道黄花大道南段路口——渠州大道黄花大道路口——黄花大道北段右侧辅道起点路口(上路口)、黄花大道北段营渠路立交路口(下路口)——庆丰大道北段流江路路口以内区域。
(二)天星街道禁行区域。文峰西路长青路路口——賓都大道西段庆丰大道南段路口以内区域。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等在渠县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特殊情况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全天禁止柴油货车,以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在渠县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内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禁止在主城区使用。
(三)每日早7时至晚22时,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0双日通行)。
(四)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民生运输车辆通行码、城乡共同配送货车通行码的货车;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五)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车等方式出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