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新形势,现对来(返)砚人员排查管控措施进行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返)砚人员健康管理
(一)省外、州外来(返)砚人员
所有省外、州外来(返)砚人员抵砚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通行,入砚后24小时内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在各防疫卡点完成采样)。
(二)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异常、重点涉疫地区来(返)砚人员。
1.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上海市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为次密切接触者的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管理。
2.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通信行程卡带*号、14天内有吉林省等有较高外溢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2、3、4、5、6天分别进行1次抗原自测)。
4.14天内除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以外的省份旅居史、省内州外边境县(市)旅居史、省内州外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去密闭场所,如:KTV、歌舞厅、酒吧、茶室等和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并于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5.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个人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要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按短信提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州内县外来(返)砚人员
州内、县外14天内无省外、州外旅居史人员抵砚时,须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和测量体温,均无异常方可通行。
二、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客运站、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场所要申领并充分应用“场所码”,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持“红码”“黄码(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等异常码(卡)人员或有上海等14天内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详细登记信息并立即向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三、非必要暂缓返砚、非必要不离砚
积极配合乡(镇)、网格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在外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及时劝导涉疫地区人员暂缓返砚。本县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近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确需离砚人员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砚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行程轨迹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离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