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200号)
经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满洲里市全域(含扎赉诺尔区)静态管理。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各行业各领域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的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排查管控措施,对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市、区)来(返)我市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实行“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盟)其他地区来(返)我市人员(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实行“14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呼伦贝尔市域外来(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并严格执行“落地即检”措施(费用自理)。
二、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地市来(返)我市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管控措施。有来(返)我市计划的人员,建议暂缓行程,确需来(返)的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广大市民应尽可能减少出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派人员到市外出差,确需出行的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限制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尽量避免途经有疫情发生的地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确需来(返)我市或出行的应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所有离满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暂停全部跨省旅游业务。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火车站、客运站、机场、农贸(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要规范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满洲里健康宝”扫码登记等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市民进入公共场所需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经核实确认后方可进入。无法提供或拒不出示的,一律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登记和健康监测,及时向辖区相关部门报告外来人员信息和健康监测情况。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个体诊所禁止接诊发热患者或上门静点。各药店、个体诊所继续暂停销售退热药品,销售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核查报告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及校外培训机构经行政主管和疾控部门验收评估后,有序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四、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各类人员聚集场所要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庆典庆祝、企业年会、大型会议、培训讲座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餐饮单位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要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提前向属地社区报备。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医院、厂矿车间、建筑工地等单位人员,出现上述症状的,必须经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返岗复课。如发现个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应立即向疾控部门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完成各年龄段全程免疫接种和加强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要尽快完成加强接种,有效降低病毒感染危重症风险,确保应接尽接,加快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各类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拒不配合防控工作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本公告中所提集中隔离费用一律自理。
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