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一、所有入(返)元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告。密切关注本人入(返)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入(返)元。
二、西双版纳入(返)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1.即日起,对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入(返)元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2.即日起,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入(返)元人员,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西双版纳之日起计算。
三、即日起,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四、对7天内有贵州、新疆、西藏旅居史的入(返)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入(返)元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的实行集中隔离。
五、对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六、除上述地区外,有省外及省内25个边境县旅居史的入(返)元人员,入元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入(返)元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省内玉溪市外非边境县(市)的所有入(返)元人员到元后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七、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元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