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9月2日发布《关于停止免费核酸检测的通告》,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结合鞍山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鞍山市指挥部决定,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鞍人员可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从2021年9月2日起停止执行。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如下:
一、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60元,10 合1混合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15元,5合1混合检测最高限价仍为每人份30元(详见附表)。
二、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价格政策不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时,各医疗机构不得向被检测人收取诊察费。S25040300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停止试行。
三、本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说明 |
S25040300701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人份 | 60 | 限各地指定医疗机构。 | |
S25040300702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合1)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人份 | 30 | 限各地指定医疗机构。5个样本混合检测一次。 | |
S25040300703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合1) | 含提取试剂和检测试剂 | 人份 | 15 | 限各地指定医疗机构。10个样本混合检测一次。 |
图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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