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自2022年3月28日开始:
所有餐饮、文体、娱乐场所在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的基础上有序恢复营业。
继续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实行双报备制度(举办方向社区村组报备,承办酒店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备),由举办方和承办方负疫情防控完全责任。就餐人员按照“同桌隔位座,大厅隔桌座,并排同向座”的原则用餐;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间隔不少于1米。包间只开1桌,隔位就座,不得拼桌。
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搞好场所全面消杀,储备足量疫情防控物资,出具承诺书,提前向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报备,经检查验收批准后方可营业。
对不符合营业条件的经营场所,暂不恢复营业;对恢复营业后不履行承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经营场所,将停业整顿,追责问责。
各经营场所要设置专人轮流值守,对进入经营场所人员查验两码、测温、登记;未佩戴口罩、两码异常人员不得进入经营场所。发现“红黄码”人员和出现紧急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报告。
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尤其是高风险从业人员要完成3次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水果的高风险从业人员,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其他岗位重点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全市所有文化娱乐等经营场所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每天对经营场所全面消杀不得少于3次。密闭经营场所要定期维修保养,保持全时通风换气。
各县市区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不得超过平时承载量的50%的标准划定夜市摊点经营区域,设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值守点,固定专门疫情防控值守人员,督促进入夜市摊点人员扫码、测温、带口罩,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聚集。
提倡无接触支付。各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引导消费者提倡无接触式支付,对于无法线上支付的顾客要进行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