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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黄河济泺路隧道交通禁行公告
为维护和保障济南黄河济泺路隧道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危化品运输车、中重型货车、二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禁止在济南黄河济泺路隧道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车辆不受以上通行限制。
二、遇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情形时,通行车辆应当按照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或交通信号指示有序通行。
三、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行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6日
哪些车辆不受以上通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