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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出入禹城最新规定(禹城法规规范)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6 23:26:46
The Beginning

  禹城市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特别是我市近日已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报备。请近21天曾到过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或与官方公布的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备,按要求配合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要离禹。请密切关注我市新发病例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要离开禹城。

  三、非必要不要聚集。请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避免参加民俗、宗教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四、积极接种疫苗。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保护自己及公众的健康。

  五、做好个人防护。不论是在密闭空间,还是人员聚集场所都要带好口罩。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

  六、做好日常监测。要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不要自服药物缓解症状,应尽快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卫生院发热哨点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行居住史及人员接触情况,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七、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选购冷冻生鲜肉类食品时不直接接触;购回后单独、密闭存放,清洗、加工时勤用肥皂和洗手液清洗双手;生鲜肉类产品烧熟煮透,切勿生食。接收快递邮件及时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禹城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3月9日)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自青岛、威海、昆明、沈阳、崇左、西安、百色、杭州、河源、保定、兰州、长春、连云港、保山、温州、辽源、吉林、惠州、邯郸、邢台、延边、上海、牡丹江、佳木斯、哈尔滨、三亚、天津(东丽区、滨海新区、北辰区)、中山、德阳、绵阳、眉山、太原、防城港、临沧、武汉、成都、鸡西、晋中、包头、德宏、红河、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葫芦岛、黑河、东莞、深圳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禹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上述地区入(返)禹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必需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说明流行病学史。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禹。确需来禹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禹。确需来禹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四、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禹,确需入(返)禹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山东出行防疫政策(持续更新)

  离开当地政策: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进入当地政策: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3.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返)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4.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于发生本土疫情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市辖区对应地级市,纳入排查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THE END

TAG:核酸  疫情  地区  的人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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