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4号通告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基本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按照《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道路客运开通运营的紧急通知》(闽交检疫明电〔2020〕37号)要求,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决定自2020年2月17日起逐步有序恢复我市公共交通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城市公交线路运营自2月17日中午12时起,有序恢复公交线路运营。乘客可通过掌上公交客户端实时获悉各线路班次运营情况,公交班次将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及时调整。
二、有序恢复部分道路客运班线运营
1、2月9日起,我市已恢复晋江-厦门市际班线运营,晋江发车时间为:13:00,每天一班。
2、自2月17日起恢复晋江-莆田市际班线运营,晋江发车时间为:12:50,每天一班;恢复晋江-漳州市际班线运营,晋江发车时间为:12:40,每天一班;恢复晋江-大田市际班线运营,晋江发车时间为:09:10,每天一班。
3、以上4条市际班线暂定每天一班,根据实际客流量情况调整运营班次。其他客运班线视情况逐步有序恢复,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三、相关要求
1、公交车司乘人员和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分散就坐,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
2、公交场站、客运场站、运营车辆须按防控规范要求定时消毒,保持通风运营,做好卫生清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等措施。
3、近期有去过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经历或有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乘客,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4、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司乘人员、站务人员有权拒绝其乘坐公交车或客运班线车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