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邵某某,女,31岁,10月1日自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自驾返回临澧县,10月3日抵临,作为高风险入临人员予以集中隔离,10月4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隔离,10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刘某某,男,27岁,10月1日与感染者1自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自驾返回临澧县,10月3日抵临,作为高风险入临人员予以集中隔离,10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现正在全面排查该2名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日-2日
1日21时邵某某、刘某某从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自驾返临,途中经过新疆、甘肃、陕西、湖北等地。
10月3日
17:12在二广高速临澧服务区加油,17:18离开服务区。
17:25从临澧县二广高速烽火出口下高速,在防疫健康服务点采样,结果为阴性,17:33离开防疫健康服务点。
17:57到达四新岗镇珠日村。
19:27报备后就地隔离至闭环转运。
感染者2
活动轨迹与感染者1一致。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临的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 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 严格落实“入临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临的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来(返)临,并在第一入临点的健康咨询服务站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临后第1天、第3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从西藏、新疆、宁夏等疫情严重地区自驾返临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高速出口不停留,无ETC收费的车辆做好“零接触”收费,不在高速出口进行核酸检测,统一闭环引导至集中隔离点再进行核酸采样。
3. 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引导督促进入公共场所的居民朋友做好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临澧县在集中隔离的外省返临人员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