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泉州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1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2日起,泉州开发区吉泰路嘉龙尚峰2号楼和安泰路32号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泉州开发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