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4月4日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宿州市第一时间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精神,调整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
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样检测价格从40元/次调整为28元/次;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价格不超过6元/人次。非公立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同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供群众自愿选择,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近日,宿州市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第六次调整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精神,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调整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时对宿州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进行调整,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样检测最高限价由60元/人次降至不超过40元/人次,5:1混样检测和10:1混样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0元/人次。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用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和一般诊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