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10月26日之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即下午下班时间提前半个小时)
二、调整适用范围
庐山市(局)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各乡(镇、处)、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