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报名预约:2022年1月27日—1月29日
中签发放:2022年1月30日—1月31日
消费使用:2022年1月30日—2月15日
消费券详情
每份电子消费券卡包价值50元,含20元酒店民宿券,20元景区消费券,10元影院观影券,凭电子消费券可在指定酒店、景区、影院内无门槛抵扣使用。(龙南市本级消费券也可同时与赣州市发放的消费券叠加使用)
预约报名
1.报名条件:活动期间,全国范围内来龙南观光旅游的游客及本地市民,每个微信号只可报名一次。
2.报名平台:“来龙南过客家年”微信小程序,进入“来龙南过客家年 消费券免费领”活动链接参与活动。
3.报名流程:通过报名平台或微信搜索小程序,进入“来龙南过客家年”小程序或扫描下方图片,进入预约报名,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报名入口:
摇奖中签
电子消费券采用“摇奖中签”形式发放
2022年1月30日—31日,每天上午9:00摇奖。按电子消费券总份数的50%比例抽取,每日抽取5000份。
中签通知
中签后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发放至中签市民游客卡包,在“来龙南过客家年”微信小程序“中奖公示”或“个人中心”查看电子消费券
可使用商家
小程序里—点击“附近商家”查看
消费券使用流程
1.查看指定商家列表,选择所要前往的商家;
2.到达指定商家后向商家咨询用券,如遇到问题可及时拨打客服电话:400-663-9938
3.通过微信“来龙南过客家年”小程序中“个人中心”查看电子消费券;
4.选择需要使用的电子消费券,向商家出示电子消费券二维码;
5.商家工作人员扫码,校验身份证和手机号码后4位信息,输入金额确认核销。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转售他人使用,每人至多可中奖两次;
2.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是在商家春节优惠价的基础上叠加使用,龙南市本级消费券也可同时与赣州市发放的消费券叠加使用,承接商家必须予以核销,不得无故拒绝消费者使用。
3.电子消费券仅可在指定酒店、景区、影院商家进行抵扣使用,具体商家查看“来龙南过客家年”小程序“商家名单”页面;
4.电子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2月15日24:00,过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本券一经使用概不退回;
5.一经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活动资格。
疫情防控须知
活动开展期间,请广大市民游客和参与活动商家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工作,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测体温、勤消毒,有序核销消费券,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扎堆,科学防疫过平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