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3-11岁小朋友新冠疫苗接种须知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该实现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知情、同意、自愿原则)。
一、接种人群:全县3—11周岁人群不限户籍,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
二、接种时间:
10月28日开始第一剂次接种;12月底前完成3-11周岁人群的全程免疫接种。
三、接种地点安排:
1、全县3~11岁适龄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由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幼儿园,拟定接种方案,向县卫健局预约接种时间、地点,有序开展接种。
2、县城内各学校(含各类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学生接种由县教育局拟定接种计划报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安排接种单位组织医务人员到各学校(幼儿园)进行集中接种。
3、在校学生在100人以上的乡村小学和幼儿园,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到学校(幼儿园)进行集中接种;在校学生少于100人的农村学校和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或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到就近的学校或接种点进行接种。
4、3~6岁未入幼儿园的儿童,由家长(监护人)陪同,就近到县内各接种点接种。
5、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根据接种需要合理设置流动(方舱)接种点,严格按规范要求配置医护人员,确保安全规范接种。
四、接种疫苗选择:
目前3-11岁人群获批使用的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分装)、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五、接种注意事项:
1、在校小学生接种,由班主任组织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由班主任老师或家长陪同接种。幼儿园儿童接种,由幼儿园组织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由家长(监护人)陪同接种。接种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2、未入幼儿园儿童,接种时需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陪同接种。家长不在县内的,可授权委托其他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陪同接种。
3、前往接种点请戴好口罩,配合相关信息查验。
4、如受种者已接种或计划接种流感疫苗等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
5、如实告知接种工作人员自身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症。
6、接种完毕后须在接种点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7、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8、接种后配合做好有关健康随访。
中共衡山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