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我市输入疫情发生,有效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示如下:
一、国庆假期外出人员要提前做好返程准备,坚持闭环防控策略,全程从严做好个人及同行人员防护。凡在室外人员较多、室内公共空间、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自驾停车休息、加油、充电、用餐等各个环节,都要提高警惕意识,从严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最大限度降低返程感染风险。
二、凡从我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属省份和疫情发生地所属地(新疆、黑龙江、福建、云南、澳门)不同区域范围返回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告,积极配合属地落实闭环转运、定向分流、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三、国庆假期外出返回人员,特别是省外返回人员,14天内不参与聚餐聚会,做好个人、同行人员及家人健康状况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入境隔离期满来岳返岳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告,主动配合属地从严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近期天雨较多,除注意返程安全外,须注意防控流感、腹泻等重点疾病。如有发热、腹泻等症状,请不要自行服药,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六、假期旅游完毕归来后,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时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带病上班,并向单位报告旅行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七、特别提示:新冠肺炎为“乙类甲管”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