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汨罗市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财政奖励实施办法》
自愿永久退出农村宅基地,符合原基改建条件拆旧不建新或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农村居民,按购房面积实行分段奖励;
购房面积小于等于130平方米的,按购房合同面积享受600元/平方米的奖励;
购房面积大于130平方米的,按400元/平方米计奖,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自愿暂时退出农村宅基地,符合原基改建条件拆旧10年内不建新或符合分户条件,10年内不再申请宅基地,但保留宅基地权益的农村居民,按购房合同面积享受400元/平方米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8万元。
政策实施期暂定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
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向本人所在村(居)委会申请或咨询相关事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