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当前人员及车辆出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本轮疫情形势趋于稳定。为尽快恢复全市人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经营秩序,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我市人员及车辆出行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1.大连市域内来(返)瓦人员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大连市域外来(返)瓦人员需提前24小时通过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报备或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瓦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
3.大连市域外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瓦人员实施闭环管理,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各类车辆及公路交通管控措施
1.保留瓦房店市域内7处高速公路出口,李官镇黑大线、丹东线,许屯镇盖亮线、熊万线公路交通服务站,查验来(返)瓦货运车辆及其他各类车辆司乘人员防疫信息。
2.大连市域内小型及客运车辆来(返)瓦司乘人员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大连市域外小型及客运车辆来(返)瓦司乘人员需提前24小时通过扫描“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报备或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在抵瓦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大连市域内来(返)瓦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前14日内无大连地区以外旅居史,无需报备和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大连市域外低风险地区来(返)瓦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乡镇(街道)及接货单位报备,并在入瓦前扫描“货车来连备案”二维码填报信息。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绿码,符合上述“两码一证明”、体温检测正常并完成信息采集的直接放行。
6.大连市域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县来(返)瓦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需提前24小时扫描“货车来连备案”二维码填报信息,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绿码,由货物接收单位或目的地所在乡镇(街道)前往公路交通服务站“点对点”服务引导,直至到达交货地,沿途严禁与社会面接触。车辆离瓦时,由接货单位负责“点对点”引入离瓦通道,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7.大连市域内线路客运车辆恢复正常运营。
本通告自2022年4月21日8时起执行。
附:1.“来连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
2.“货车来连备案”二维码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