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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形式
10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间,普查员将佩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
注意:
为节省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家(住所)中每一位成员的公民身份号码、受教育程度、外出成员的现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并在家中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向普查员申报,以保证普查登记的准确性。
二、普查时间
标准时点: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途径
途径一:普查员入户登记
途径二:由住户您通过微信小程序“人口普查填报”自主填报的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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