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鹤壁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办法
1.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2.民办学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
3.各县区教体局根据每一所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科学核定其招生规模。
4.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5.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二、温馨提示:
1.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不得多报。
2.对于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由县区教体局根据各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