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急需紧缺人才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双一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年龄条件:
①“双一流”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②全日制(含2017年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③具有工作经历满2年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注:工作经历的认定
1.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招聘录用的全过程材料、辞职或解聘相关材料、工资表、与录用缴费单位及工作时间相一致的社保缴纳证明;
2.其他工作单位经历者,需提供劳动合同书、解聘合同书与劳动合同书单位名称及工作时间相一致的社保缴纳证明。
8.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和时间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
10.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
8.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