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16号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多点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将进一步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市内人员出入中心城区核酸检测要求
自2022年4月25日零时起,市内人员出入中心城区不再需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坚持非必要不离(返)赤
倡导在市内、市外的广大市民“五一”期间就地过节休假,非必要不离赤、不返赤,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下同)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感染风险。
三、严格来(返)赤人员管控
(一)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扫描“落地码”(附后)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嘎查)、单位、酒店报备,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在阴性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并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来自上海市、吉林市、长春市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来(返)赤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来(返)赤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实行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四)行程卡绿色带星号来(返)赤人员,在入赤防疫检查点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封闭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并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一)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队和客流疏导,适时采取限流措施,防止扎堆聚集。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75%。
(二)药店、个体诊所、卫生院要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继续实行封闭化管理。
(三)市内各类公园、景区、景点要落实“限量、预约”等要求,引导市民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段,实现错峰出行、错峰游览。做好无接触购票,加强园内提示和游客疏导,严防人员聚集。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线下会议、培训、展销等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缩小规模、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要提前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提倡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
六、加强个人防护
(一)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等健康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验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如实报告旅居史、不适症状等情况。
(二)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非必要不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确需购买的,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投递”等防控措施,并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仍然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免疫接种,主动完成同源加强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七、倡导有奖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进行举报,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奖励。(详见《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