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2022年4月,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根据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一部署要求,我县正积极有序全面开展优待证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不符合申领条件的: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持证人可根据自己意愿交回已领证件,换领另一种优待证。
二、申领所需材料
建议由本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EG,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标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白底彩色,无明显畸变)。
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申领优待证前,申请人一定要先完成全要素建档立卡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申领方式
申请人应向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优待证申请。申请人应先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或从网上扫描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后,携带相关证明到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
四、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2年4月23日至12月31日前为现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证集中申领阶段,2023年1月起转为常态化申请。优待证申请政策可到就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了解。
五、特别提醒
(一)申领优待证必须先到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完善个人信息后,才能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时间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为准。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拥挤,基层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将主动通知并组织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有序申请,申请对象也可主动联系沟通,根据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办理。
(三)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所有信息采集仅用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优待卡申领依据,由申领人据实填写。如申领人虚报、谎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领人自行承担。
(四)各采集点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保密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感谢大家对我县优待证申领工作给予理解与支持,全县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特此通告!
淮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