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大型聚集活动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的通知
各乡镇(集聚区),淮源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群防群控作用,减少大型聚集活动造成的疫情风险,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零传播、零感染、零输入、零输出”,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备;
(二)超出报备范围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三)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奖励标准
对上述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奖励500元人民币。
三、奖励实施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详细地址、违规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地址等相关情况;
(二)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人奖励按照举报线索属地原则,由各乡镇(集聚区)、淮源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属地管理部门落实。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询问详细,如实记录,接到举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入户或现场核查。
四、举报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17537726396
城关镇 68169066
城郊乡 68222770
新集乡 68321219
程湾镇 68335193
平氏镇 68341019
埠江镇 68376019
安棚镇 68358229
大河镇 68291248
朱庄镇 68283209
吴城镇 68134219
月河镇 68128029
固县镇 68146015
毛集镇 83816796
黄岗镇 83981818
回龙乡 68189013
化工园区 68355606
县产业集聚区 68273689
淮源景区 6826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