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第4号)【2022年1月9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禹州市实际情况,经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月9日起,除已确定的高风险区域外,禹州市其他区域全部调整为中风险区域,中、高风险区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部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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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2022年第3号)【2022年1月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月6日起,对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域
1.颍川街道:塔湾村安泰煤业公司家属院、回族小学北5街、开元小区、尹庄、禹王大道113号;
2.钧台街道:四季花城(西院);
3.韩城街道:焦寨社区;
4.火龙镇:刘沟村、郭楼村;
5.张得镇:寨外村。
二、以下区域调整为中风险区域
颍川街道、钧台街道、韩城街道、火龙镇、张得镇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为中风险区域。
三、其它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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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1月4日)
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禹州市实际情况,经禹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1月4日起,对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域
1、夏都街道;
2、梁北镇。
二、以下区域调整为中风险区域
1、火龙镇刘沟村、郭楼村;
2、颍川街道塔湾街安泰煤业公司家属院、回族小学北5街、开元小区、尹庄。
三、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