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一、政治上有地位。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使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与日俱增,全社会礼遇军人的氛围不断浓厚,尊崇军人正成为时代风景。中央和各省、市出台一系列关心关爱和优待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政策。现役军人父母、配偶发放赡养金、荣誉金;军属享受免费或优惠医疗;现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景区享受优待免费;优先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军人荣誉体系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成长上有收获。
国家和军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在部队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1、选取士官。军队优先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取士官,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保送)军校。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3、直接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三、经济上得实惠。
1、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按照城镇户口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1年开封市区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20400元/年。
2、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给津贴费25200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3、退役金。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9000元。
4、学费补偿。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5、专项奖励。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入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另外,对在高原地区服役的,一次性发放优待金12000元;在新疆地区服役的,一次性发放优待金7000元。
四、退役后有保障。
1、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2、定向考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入学复学。高校在校生或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本位其他专业学习。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升学优先。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扶持就业。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及贷款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