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定县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发布于2022年4月10日12:30:59)
在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普定县本轮突发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经研究,从4月10日12时开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全县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有序恢复到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为确保有力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保持现阶段管理模式,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做好现有封控区调整,达到解除条件的,经评估后,逐步有序予以解封,跟进开展环境消杀。
二、继续加强对隔离点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严防发生隔离点交叉感染,严防意外事故发生,按防控要求分级分类解除隔离。
加强隔离人员和管控区人员健康监测,对于患病人员要由驻点医务人员及时研判,确需外转就诊的及时报告,及时规范转出和救治。
三、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切实激活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出售退热药剂等监测预警工作,认真落实测温、扫两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人群。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和疫苗接种。严格按照教育行业对出现阳性病例地区的防控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学生、教职工核酸检测,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措施。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加强学生、儿童和老年人群体等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人群疫苗接种率,构筑免疫屏障。
五、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属地防控政策,对来(返)普人员实行“落地检”和报备管理,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持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格按照“3+N”七步工作法,落实来(返)普人员的分类管控措施,堵住“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漏洞。
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封控区持续保持“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直至解除封控。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组织好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工,加强返工人员健康管理,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和关键部位消毒消杀。
七、医疗机构要加强院感防控,持续发挥“哨点”作用,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药店要加强对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药品信息登记管理。
八、监所、养老院、托幼机构、精神病院等重点机构场所要实行闭环管理,落实预约、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九、全县公交系统有序恢复常态运行,有序保障车辆人员正常出行。高速路口服务点、高铁站、火车站服务点持续对省外返普、省内有疫情感染者地区返普人员开展健康监测服务工作。
十、加强重点场所和会议等活动管控。
一是所有KTV、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暂停运营活动;对棋牌室等场所一律督促关停。其他公共场所要开展通风消毒,并在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基础上,控制接待人数,逐步有序开放,健身房等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其他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可有序恢复运行。
二是商超、农贸市场等室内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以及定期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出入口安排专人值守,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规定。
三是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培训讲座、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
十一、除封控区外所有集市逐步有序恢复,但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十二、持续保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活动建议不超过10人,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十三、请市民群众持续强化防护意识,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不扎堆、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务必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就近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
普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