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农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19号)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明确专人负责。
2.企业防控责任逐级分解,明确到人,对所有场(园)区人员进行监管(体温、接触史、身体情况等),每天由专人负责统计信息。
3.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留观室,明确2名以上专职防疫员,负责对出入企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两码一证”。
二、场(园)区防控
1.场(园)区实行封控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确需进出场(园)区的,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原则上不准离兰,如特殊情况需要离兰的,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提前报备。
2.企业办公区域及其他活动场所要进行消毒、消杀。
3.场(园)区内生产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三、生活区防控措施
1.为减少人员流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使用兰考本地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区域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未满隔离期前不得入企复工。同时,对每名员工14天内的涉疫情况进行详细核查登记,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包括姓名、来源地、体温、两码一证情况、联系方式等)。
2.企业每周二、周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尽快接种第3次新冠疫苗加强针。
3.提前采购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护物物资,储备量不低于14天。
4.不集中就餐,有条件的采取一人一桌分餐制,没有条件的尽量在宿舍分散就餐;不举行人员拥挤的集体活动,会议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减少其他聚集活动。
5.切实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关爱、心理疏导,保证每日蛋、奶供应,增强员工免疫力,必要时给予中药预防干预措施。
四、生产区防控措施
1.生产区所有运输车辆需进行全面消杀后方可进入。
2.企业运输车辆应提前一天报备信息,企业安排专人接送,切实做好运输车辆“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同时,对消防、生产等设备进行安全排查。
3.每日对生产区域地面墙壁进行喷雾消毒,每日换班后对更衣室、工作间进行臭氧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两次。
4.生产区粪污收集处理设备要正常运行,严禁出现直排、乱排现象。
5.病死畜禽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