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5月27日,开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区、相关部门及产生环境噪声的相关单位,加强2022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通知明确,
全市所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事业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工地、服务等行业单位,在高考期间(5月31日至6月9日)、中考期间(6月21日至6月24日)的每日12时至15时、20时至次日6时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及施工活动。
6月7日至9日、6月22日至24日,全市各考点500米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工地、服务等行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停止一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及施工活动,杜绝考场周围环境噪声对考生的影响。
通知要求,
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加强交通运输、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加强值班与巡查,在中、高考期间在各考点设置环境投诉值班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严从快、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鼓励噪声排污单位实施错时作业,并确保信访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随时接待受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意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