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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
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2.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
3.申领流程:
办理渠道: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TAG:财政部门 省级 人员 首次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