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开展汽车消费季活动(5月至7月)。
引导在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
对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在商务部门备案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每辆车给予3000元补助,对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二手车的(10年以上或“国三”标准排放以下车辆除外),每辆车给予1000元补助。
对上半年销售额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前10名汽车销售企业和前3名二手车交易市场,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全年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销售额前10名的汽车销售企业和前3名二手车交易市场,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对在洛举行新车国内首次发布活动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