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
0379-63310381(市网信办)
110
0379-63133121(市公安局)
洛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洛阳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洛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洛阳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通告如下:
一、严禁编发传播不实信息。广大网民要提高对网上信息的甄别能力,不得随意转发、扩散和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各类网站论坛、新媒体平台、自媒体账号,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规范信息内容发布审核。
四、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要认真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时,不随意转发、传播,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网民要提高警惕,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
举报电话:
0379-63310381(市网信办)
110
0379-63133121(市公安局)
举报邮箱:lyjubao@163.com
洛阳市互联网辟谣平台:
https://piyao.lyd.com.cn/
洛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洛阳市公安局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