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防指〔2021〕8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更好的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结合栾川县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如下:
一、全县餐饮场所从8月16日起逐步恢复堂食
(一)各餐饮单位对进店人员必须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二)要限制人员流量,降低就餐人员密度,拉大餐间距离,上座率不得超过承载量的50%,禁止群体聚餐,不得承接红白事,生日宴和团体活动等集体性聚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做好通风消毒等卫生清洁工作;
(四)提倡电话订餐、网络订餐、限时就餐、防止门店扎堆聚集供餐,倡导文明就餐,提倡公筷公勺;
(五)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一经查实,从严查处,一律停业整顿。
二、出租车从8月16日开始运营
(一)运营范围:东到栾川四高、西到鸡冠洞、北到赤土店月湾;
(二)落实上车测体温、戴口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副驾驶不能坐人等防控措施;做好定点集中消毒,自行随时消毒,留存消毒记录;
(三)发现超过37.2℃和红码、黄码人员立即上报出租车公司并协助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四)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督查执法力度,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从严从重查处。
三、全县理发店从8月16日起恢复营业
(一)理发店仅限开展理发、剪发项目,严禁开展染发、烫发等其他项目;
(二)理发店必须在店门口设置查验台,专人值班,做好消毒消杀。入店顾客及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出人员测体温、查看健康码、查看行程码,门口设置1米线,防止人员聚集;
(三)限制人员流量,降低理发人员密度,严格控制接待率,10㎡以内的理发店每次只可接待1位顾客理发,每增加10㎡面积,可增加接待1位顾客;
(四)各理发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一经查实,从严查处,一律停业整顿。
栾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