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近期,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切实提升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月27日8:00—15:00。
二、采样对象
伊川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可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3月27日(周日)8:00—15:00,采样区域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性场所一律停业,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县域路段(国、省干道除外)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只进不出,所有公共交通停运,请过往车辆提前绕行和避让,避免拥堵。
(二)3月27日,除自3月19日起全县已关闭的网吧、KTV、游艺娱乐等人员聚集密闭场所继续关闭外,其余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关闭1天。寄宿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非寄宿学校调休一天。
(三)3月25日-27日,全县停止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四)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人员,不予核酸采样。
(五)所有黄码人员,3月26日16:00前向所在村(社区、小区)报备。集中采样结束后,由村(社区、小区)通知,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六)对应参加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赋黄码,同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老师、监护人等)陪同,否则无法完成采样。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三)居家隔离对象、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四)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伊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379-68369659,0379-69375660
城关街道办0379-69369282
河滨街道办0379-68355003
鸦岭镇0379-68521003
葛寨镇0379-68531003
高山镇0379-68510003
彭婆镇0379-68562003
平等乡0379-68541003
白元镇0379-68467003
鸣皋镇0379-68578003
水寨镇0379-68441003
酒后镇0379-68491003
白沙镇0379-68501003
半坡镇0379-68592003
江左镇0379-69988288
吕店镇0379-68551003
伊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