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的
通 告
为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5月6日7:00—15:00。
二、采样对象
全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新安县外户籍人员等)。
三、采样地点
本次以社区(村)为单位,在居住地的采样点就近采样。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特别告知
(一)除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县域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饭店等营业性场所一律停业,所有公共交通停运,景区景点暂停营业。
(二)全县除应急保供车辆外,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律暂停行驶。
(三)72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暂缓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四)对应参加而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赋黄码,同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请广大居民自觉服从镇、村(社区)安排,按照此次检测要求,持个人居民身份证,分批分组就近前往采样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
(二)检测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不扎堆、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采样后,立即返回居住地,不在现场逗留,待结束方可外出。
(三)婴幼儿或患有疾病人员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行动不便人员,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联系上门采样。
(四)检测期间将对新安县全域实施交通管制(连霍高速正常通行),县域内所有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运营,请县域外的其他居民关注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信息,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五)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和支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7126886
新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