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措施汇总表
(2022年1月16日更新)
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接)、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防控区、封控区)所在城区、县(市、区) 、入境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达来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 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入境人员涉及德尔塔变异毒株的第1、13、21天双采双检,居家健康检测条件无法保证的应在集中隔离点监测。
涉及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的排查起始时间: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公布当日起,往前推21天确定开始排查和管理时限(天津市从2021年12月18日,河南安阳市从12月27日,广东珠海市从12月24日开始排查,广西中山市从12月23日开始排查,北京市从12月25日开始排查,上海市从12月23日开始排查,深圳市从12月25日开始排查。
备注:
1.集中隔离人员因特殊情况可居家隔离,如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不能保证,则需集中隔离。
2.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健康码赋红码。
人员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居家健康检测阶段时,上传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健康码红码转黄码。
人员从居家健康监测进入自我健康监测阶段时,上传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黄码转绿码。
3.未主动报告被排查出来的,按上述要求的相应管理情形进行14天或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隔离观察时间从纳入管理时算起。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报告。
贵港市辖区疾控中心通讯信息:
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775-2939700
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775-4243770
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775-4328529
覃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775-4723351
桂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775-3382703
平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775-786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