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桥区疫情防控提示
一、如实报告旅居信息。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备,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10月1日(含)以来有途经内蒙古阿拉善盟;
10月9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张掖市;
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酒泉市;
10月11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内蒙古二连浩特;
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重庆市黔江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
10月17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甘肃省武威市;
10月18日(含)以来途经宁夏中卫市、河北省邢台市、宁夏吴忠市等地及后续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区)旅居史,以及与病例平湖山大峡谷、丹霞地质公园、嘉峪关、胡杨林等景区及国家、地方流调信息披露的最新轨迹等有重叠史的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镇街及工作单位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误报、谎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减少非必要外出。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镇街、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待返人员暂不返承,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区的低风险人员和疫情发生地级市域内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返承人员需凭48时内两次核酸检测证明,主动向所在镇街、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家长非必要不外出,外出返承后必须做核酸检测。
三、共筑疫情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预防感染特别是预防重症甚至死亡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请尚未接种且符合条件的12周岁以上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居民,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接种第二剂次疫苗;完成全程接种且满6个月的居民,请立即就近接种加强针剂。
四、落实行业主体责任。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出租房、影院剧院、娱乐场所、商场超市、洗浴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人员佩戴口罩、“三码”联查、体温检测、一米线、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宣传、环境消杀等工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等防控要求,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来双桥人员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五、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自觉抵制谣言传播。请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媒体发布,坚决做到不制造、不传播、不听信谣言,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