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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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非必要不离(返)南的倡议书
一、非必要不离(返)南
“五一”假期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聚集性强,出行易发生交叉感染,存在较大风险。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倡导在外人员暂不来南返南,南宫市域内人员尽量不离南外出。同时,请您向在外亲人或朋友宣传我市疫情防控政策,倡导亲人朋友就地过节。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劝导和告知身边亲朋近期非必要不离南返南。
二、来南返南提前主动报备
确需来南返南人员,务必在抵南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包联单位或居住地报备,落实管理措施。所有来南返南人员返回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准备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苗接种情况等,并自觉遵守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不举办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提前报备,控制人数,制定相应管控方案,尽量减少南宫市域外来人员。
四、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请符合条件且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出入商超、宾馆、饭店、市场、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测温,查验场所码、行程码及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治疗,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包联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
六、拒绝传播谣言
坚持做到从官方媒体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散播他人隐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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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不要前往高风险地区,已经在外省市必须返回南宫的,必须提前向返回地所在乡镇、合围区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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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报告确诊病例地区。坚持非必须不出省、不出市。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外发生疫情地区疫情形势,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游、出差、祭扫。
二、提倡错峰出行,减少路途风险。如确需出行,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准备充足的口罩、免洗手消毒品等防护物资。外出时遵守公共场所防疫要求,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疫规定,尽量选择刷卡、扫码等非接触方式缴费、购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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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确需来(返)南人员要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合围区报备,来南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居家健康观察,3天内2次上门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外出流动。
对未第一时间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不服从管控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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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尽量不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控制参加人数,提倡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不超过10人。
二、群众个人自行举办聚集活动,要主动提前3天向属地村(居)委会和单位同时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数量),由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备。
三、提倡清明前后文明祭祀、网上祭祀,不到公墓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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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月5日(含)以来与唐山盛华水产批发市场从业人员及其家人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以及到过或者途经该市场的来返邢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告行程,并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合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三、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到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如确需外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备,返回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并主动再做1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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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网格、单位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登记,不要心存侥幸,导致疫情扩散。
二、对自己身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知情者要主动提醒、劝导、报告。
三、域外来返我市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之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要自行居家(或其他居住地点),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四、有感冒、发烧、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配合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要自行诊疗,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更不要参加聚集活动。
五、要尽量居家生活、非必要不出行,不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培训、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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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及时关注官方通报的中高风险区域范围,关注阳性感染者和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和与病例行程轨迹交集的人员要主动报备。对于个人不主动报备,或者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人员,所产生的集中隔离费用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由个人自行担负。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通报的行程轨迹,与病例有交集的人员要主动报备,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行程轨迹、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每查实一人奖励500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举报电话:0319-5168950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妥善应对严峻复杂的防控形势,自3月3日起,请全体市民坚持:
一、“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离市”,严格人员流动,无特殊原因不离开本辖区,尤其不能到中高风险地区。
二、确需出市的,由所在社区(村庄)、单位开具证明并持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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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要立即向市防疫办和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全市广大居民凡发现下列情况,均可向市防疫办和所在村、社区、单位举报。
1.近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南人员未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备的;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3.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落实管控措施、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
以上人员信息,由市防控办协调有关部门核实并采取相关措施,市防控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图源公众号:南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