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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邢台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无必要不离开邢台市,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与陌生人接触,共同生活的家人做好个人防护。
2.特别提醒尚在外地的考生:建议至少提前14天(12月11日前)返邢,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进行自我管理,由于时间紧,建议广大考生尽快返邢,以免影响考试。
3.所有考生需提前申请“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从考前14天起(12月11日起)在健康码每日连续打卡,保持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为防止网络拥堵导致入场时无法正常出示,建议提前将考前一日内“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页面进行彩色打印。
4.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和次密接有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和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返邢后须立即向实际居住地招生办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点击查看),提出申请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由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部门综合研判后,确定能否正常参加考试。由实际居住地的招生办将隔离考生名单汇总后,于12月21日报市教育考试院。
5.根据属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对返回属地后集中或居家隔离的考生,须立即向实际居住地招生办和疫情防控部门报备,提出申请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由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部门综合研判,确定能否正常参加考试。由实际居住地的招生办将隔离考生名单汇总后,于12月21日报市教育考试院。
6.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做好防护,与周围乘客保持安全距离。
7.在本校封闭管理的在校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电子或考前一日内彩色打印“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本人就读高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5项材料。
8.除第5条所列考生以外的其他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电子或考前一日内彩色打印“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本人7日内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日内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计算时间截止至首场考试开考前,两次核酸检测采样需至少间隔24小时,检测证明3种形式均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5项材料。
9.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所需提供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原件或复印件皆可,请提前准备充足。
10.考试当日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连续两次超过(含)37.3℃的,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11.考生进入考点后,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2.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包括进出考点、考场),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
13.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14.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15.考生对所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带来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1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7.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在考前随时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及邢台市教育局、邢台市教育考试院、各报考点官网发布的信息公告通知等,及时查看报考点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随时关注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并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18.本告知内容仅针对疫情防控,“考场规划”等其他事项请及时查看省、市及各报名点发布的其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