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威县公安局提醒: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中高风险来威的,必须提前报备。凡是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有关通报:
案例一:2022年3月22日,威县洺水浴都洗浴中心漠视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未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登记客人信息、核查人员信息,对疫情防控造成风险。4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县公安局对涉事洗浴中心负责人袁某(女,36岁)予以治安处理。现该洗浴中心已被责令停业整顿。
案例二:2022年4月1日,苏某(男,40岁,威县第什营镇人)从省外中高风险区返威后,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主动向相关单位报备。4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县公安局对涉事人苏某予以治安处理。
案例三:2022年4月2日,高某(男,46岁,邯郸市鸡泽县人)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威,未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未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对威县疫情防控造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县公安局对涉事人高某予以治安处理。
案例四:2022年4月7日,威县怡居宾馆漠视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未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对未持有48小时核酸证明的人员登记住宿,对疫情防控造成风险。现该宾馆已被责令停业整顿。4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威县公安局对涉事宾馆负责人高某(女,35岁)予以治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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