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和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永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安全,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1、请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按时出入,进入医院时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健康码”及"行程码"扫码登记。
2、在院期间请自觉全程佩戴口罩。
3、体温≥37.3℃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人员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诊治。
4、为避免人员聚集,所有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提倡轻症患者个人自行就诊,重症、儿童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
5、在候诊、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候时,请注意保持1米以上间距。
6、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病区。
7、除急危重患者外,所有患者进入病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8、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一患一陪护",患者凭腕带、家属凭陪护证进入住院病区。
9、住院过程中,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配合进行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不要随意进入其他病房,不要在楼道聚集聊天等。
10、对患者及陪护人员每日至少进行体温监测2次,如果陪护人员出现体温≥37.3℃由科室指定人员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更换陪护,陪护人员需持核酸阴性结果方可进入病区。
11、对隐瞒行程、提供虚假流行病学史的,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确保就诊期间您及家人的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配合并遵守有关规定,共同防控、战胜疫情。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永清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