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河县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吴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群众:
2021年8月1日21时,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居住我县的吴某某已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寻找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7月28日17时30分左右,该人员由北京生命科学园地铁站乘坐13号线转7号线到朝阳区大郊亭站下车,通过手机拼乘出租车返回香河,车内共计5人,19时30分左右在香河县山水田园小区附近下车,而后步行前往朋友家中。
7月29日8时左右,该人员前往香河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9时左右前往香河县妇幼保健院咨询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而后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7月30日、31日,每天6时左右至8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 。
8月1日6时左右,该人员在香河县新广场篮球场打篮球,8时左右路过公园壹号小区对面小吃店吃早饭,就餐后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10时左右乘坐滴滴出租车(冀R572B9)前往香河县安抚路宝成沙发材料店,在店内时间大约十五分钟,结束后乘坐滴滴出租车(冀BK82K2)返回香河家中,返家后未外出。
该人员7月29日由香河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目前该人员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安徽智飞龙科马)。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吴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第一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6-8330318),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李兰
联系电话:0316-8330318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