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廊坊开发区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及周边地区疫情实际情况,决定自6月7日6时起,调整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和体育健身等各类服务场所,公园、景点、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坚持“限量、预约、错峰”,按照75%限流有序开放。
二、坚持村街(社区)24小时卡口值守,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楼宇、村街(社区),参加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有组织的聚集性活动,严格测温、扫码(河北健康码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在做好高考各项保障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初三年级中考备考工作。中小幼具体复课安排,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各类培训机构分类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四、餐饮经营单位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可以开放堂食服务,控制人流密度,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合理保持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打包外卖、使用移动支付等无接触方式结算。
五、通勤人员进京须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严格遵守北京市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通勤人员返回开发区时,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扫验落地码,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六、市域外返回人员需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绿码,扫落地码后即可通行。返回人员7日内不聚集、不聚会,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七、参加团队旅游人员、公共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疗养院和医院等场所探视人员、服务人员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
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场所及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廊坊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