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物流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巨大。为有效切断病毒扩散和蔓延途径,减少因人员、车辆、货物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共同构筑“外防输入”的屏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遵守红谷滩区防疫规定和企业物流防疫的最新要求,切实提高物流司机等相关从业人员加强自我防护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落实防疫管理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物流运输渠道传播。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
企业要提前2天主动将司机、车辆及运输行程等信息向目的社区、单位报备,省内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从省外来区返区人员,除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还须开展落地“抗原+核酸检测”,目的地对车辆、货物进行消杀,作业期间司乘人员不参与货物装卸,严格落实运输作业全程闭环管理,车辆卸货后,引导至原路返回,如司乘人员不离区,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三、严格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建立企业员工健康台账,全面摸清物流司机等相关从业人员底数,详细掌握员工活动轨迹、健康监测状况等信息,并严格按照行业规定,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企业装卸货场区定期消杀、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进出人员管理,做好扫码、测温等相关工作,确保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原则上企业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企业员工应在厂区内居住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四、严格强化防控责任追究
对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个人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