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唐山提出了“禁止区域”和“禁止行为”,为占道经营和地摊行为划出了明确红线,即严禁在市中心区建设路、北新道、新华道、长宁道等四条景观大道沿线,凤凰山、大城山、唐山抗震纪念碑广场、云天广场等市管公园广场,南湖风景名胜区,火车站站前地区摆摊设点。
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交通、噪声、市容等因素,合理划定区域,原则上避开占用城区主次干道、党政机关驻地、公园广场、汽车站、火车站等区域,学校100米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行为。
商户(商贩)和举办户外宣传活动禁止占用车行道、消防通道,严禁超出划定区域和延长经营时间,严禁乱搭乱挂棚(伞)、乱扔垃圾、乱排乱倒污水,严禁占用损坏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场地,确保便民不扰民,绝不能让之前的城市治理成果得而复失,全力把适当放宽管理限制这件好事办好,积极引导疫情防控期间唐山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