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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9日零时起唐山滦南县全域静态管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7 10:03:29
The Beginning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临时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实施时间自2022年4月19日零时起(暂定3天),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2. 区域范围滦南县全域。

  3.持续开展核酸检测。4月19日6时起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静态管理期间每天一次。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交通管控。严格封控大交通,非必要不来滦、非必要不离滦,各交通路口继续严格管理,禁止跨县界流动。

  5. 加强村居管理。从严管控村(居)出入口,广大居民严格在居住地(工作地)保持相对静止,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经所在社区(村)备案审批。严格落实属地和包联部门责任,一个村(居)只留一个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每个卡口不少于2人,除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社区电梯、楼道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设施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同时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消杀、日产日清。

  6. 全面关闭经营场所。商场、超市、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7. 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疗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8.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县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及违反本通告规定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THE END

TAG:疫情  滦南县  防控  核酸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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