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英才”计划新政3.0升级版(详情解读)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人才政策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问题,从今年7月份开始,市委人才办对我市2018年以来“凤凰英才”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做好新时代唐山人才工作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同步升级“凤凰英才”计划新政,经过近30稿的修订完善,先后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最终形成了《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意见》,即人才新政3.0版本,已于本月21日正式印发。
人才新政3.0升级版,既持续升级了原有政策,也提出了许多创新性举措。新政为30条,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三部分,以“提标扩容、激励创新”为主要内容,形成了三大目标、四大原则和六大优势。
三大目标
到2025年,累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000人以上;招引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500个;引进高校毕业生20万名,其中“双一流”院校毕业生5000名。
到2030年,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对全国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形成我市在诸多领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为我国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出唐山贡献。
四大原则
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对标对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坚持既管当前又布局长远。
六大优势
一、提出了更具目标性的“十大工程”。把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四个一百”进唐山、“高精尖”人才招引、“凤还巢”人才回归、海外人才集聚、“京津冀”人才互联、“导师制”青年人才培育、“靶向化”人才提质、乡村人才振兴、产教融合发展、重点高校毕业生集聚等“十项工程”作为强化人才引育、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提出量化任务目标,持之以恒抓准抓实。
二是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不仅包括对高端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支持保障,还给予博士、硕士、“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等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或生活补贴,明确了5年最低服务年限。提出了市、县财政统筹,将在唐人才均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的政策要求。
三是增强了创新创造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价值导向,提出了推进发展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政策,不断引导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资本等创新资源要素向我市集聚。支持开发“人才贷”等金融产品,在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支持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强化人才创业后续扶持,对创业项目类进行跟踪培养,既为人才来唐成长“扶上马”,也为其发展壮大“送一程”。
四是强化了人才安居保障。提出在唐山新城、南湖片区、凤凰新城、曹妃甸新城、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外国专家公寓和青年人才公寓,打造文化多元、宜居宜业、服务完善、智慧便捷的人才社区。明确了不同类别人才享受的住房保障标准,积极扩大保障房增量,力争2025年各类人才公寓达到10万套。鼓励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将人才与人口工作统筹推进,特别提出本科毕业生可享受50平方米住房保障,有效满足参加工作初期人才住房需求,吸引更多年轻人来唐创业就业,激发人口流入,支持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五是优化了人才发展服务环境。推行“一站式”人才服务,实现人才服务、政策落实进一门、一站式、全通办。加快建设数字化人才服务平台,打通社保、工商、税务等数据信息屏障,实现人才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一网通办,力争2022年6月底实现“秒批”的全流程人才服务管理。细化了“凤凰英才”服务卡服务内容,不断扩大服务范围。突出对人才的荣誉激励,实施“凤凰青年英才”“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山海英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激励项目,持续开展“市长特别奖”“凤凰友谊奖”等评选,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
六是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3.0版新政对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实施“一事一议”,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的给予最高达1亿元的项目资助。将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科技创新等支持资金提标贯穿整个新政,人才新政实施后,年度人才支持资金将达到2.2亿元左右(不包括人才公寓投资),较新政实施前增加1.8亿元左右,努力让广大人才在唐山创新创业的成本更低、负担更小、享受到的政策更优惠。
唐山人才新政3.0版“十大工程”
一是实施“四个一百”进唐山工程。自去年开展“四个一百”进唐山活动以来,全市组织重点引才活动160余场,引进高端人才358名,促成转型发展急需的人才智力合作218项,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推动我市人才招引工作向纵深开展,将“四个一百进唐山”活动纳入实施人才十大工程,以此来进一步拓展人才招引的方法和路径。
二是实施“高精尖”人才招引工程。更加注重对“高精尖”人才的柔性引进,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京唐城际铁路通车后带动作用,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建立“揭榜挂帅”引才机制,通过张榜公示的方式,靶向引进“高精尖”人才,精准破解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三是实施“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按照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唐人回唐”的目标任务,发挥唐山籍在外人才优势,强化在外商会、校友会等作用,提出每年召开“凤还巢”唐山发展推介会等活动,选聘“唐山招才大使”,宣传推介我市发展优势和人才政策。
四是实施海外人才集聚“山海工程”。为了抢抓疫情时期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提出举办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海外赤子“智力引擎”赋能唐山等活动,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商贸、文化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深化拓展国际友城交往,提升唐山国际化水平。
五是实施“京津冀”人才互联工程。充分发挥毗邻京津区位优势,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特别是北京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战略机遇,探索建立唐山(北京)产业创新中心,提出积极打造“人才飞地”的具体举措。
六是实施“导师制”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强化对青年党政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青年双创人才、青年技能人才的激励培养,积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人才队伍,坚持“以干代训、内部培养、循环应用”原则,制定青年人才培养规划,让更多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七是“靶向化”人才提质工程。将“企业家队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培育、高技能人才支撑”三个工程整合,加大对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科研人才支持,鼓励开展源头创新和原始创新研究,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团队)。
八是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围绕强化农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提出每年选拔市级乡村振兴青年优秀人才,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建设,组建创业创新师资库,开发一批特色培训课程,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技术指导服务。
九是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2018年我市提出了校城融合发展工程走出了一条以校城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为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开展,将此项纳入实施工程,不断拓展产教融合覆盖面。
十是重点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统筹全市各地区各单位人才招聘计划,提出成立唐山引才团,建立重点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开展名校英才直通车活动。每年召开重点高校唐山籍毕业生座谈会,利用国家和省市人才交流大会、专场招聘会,实现常态化、集约式重点高校毕业生引进。
详解唐山人才新政3.0版人才奖补制度
此次发布的具体支持条款涵盖“双一流”高校人才等6个类别人才引进,以及人才培养、激励、引荐等多个层面。以更大力度的奖励支持让来此扎根的新人才们感受到唐山的引才诚意。
高端领军人才集聚政策。一是A类顶尖人才。对全职引进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300万元安家费。二是B类国内外领军人才。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和200万元安家费。引进培养的省“百人计划”、省“外专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人才(团队)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按省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三是一流或顶尖人才团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最高达1亿元的项目资助。
海外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一是对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获国家、省经费资助的,按1:1比例配套支持。二是对获得国家“友谊奖”、省政府国际科技合作奖、省政府“燕赵友谊奖”、市政府“凤凰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分别给予每人(团队)10万元、6万元、6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三是加大留学人才回国和国外优秀人才来唐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每年最多择优支持20个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或研发费用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青年人才倍增政策。一是博士。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自来唐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二是硕士。全职引进到企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自来唐工作之日起5年内,给予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在唐山落户的,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可享受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三是“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职引进到企业“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唐山落户的,自来唐工作之日起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在唐山落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所有人员购房补贴不限首套,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者只能选择一项,且需在唐最低服务5年,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灵活掌握。
高技能人才提质政策。一是推进技能人才强市建设,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对我市全职引进和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扶持;二是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
市场化引才育才政策。一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二是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实施租金减免、物业水电费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府优先购买服务等措施,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对全球500强、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产业园或将总部(区域总部)迁入产业园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三是加大用人主体奖补力度。对于自主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单位,给予1:1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等省级奖项的单位,给予1:0.5配套奖励;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柔性引才汇智政策。对新柔性引进的B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按项目完成合同金额的50%,给予用人单位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