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报名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3、建立个人账户以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
4、符合原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冀劳社〔2008〕30号文件规定的人员范围,即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以及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后,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政策继续缴费的。
5、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治疗终结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申请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因病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主要病史,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同时要注明申请日期。
2、近3年内的住院、门诊等病史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病历完整,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及骑缝章;门诊病历资料要包括病历内容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医疗文书需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文书需要具有鉴定精神疾病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3、有效的(材料提交之日前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内容包括:疾病名称全称,病因诊断、疾病解剖部位、病理诊断及功能诊断) 原件。诊断证明书的疾病内容要与申请本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关。
4、申请报名人员个人提供的各类复印件材料,要由本人亲笔签名(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正常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写上“申请2022年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专用”字样。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类复印材料由提供单位负责核对,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5、对因政策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需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
1、我区病退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14日,希望各企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病退申报工作,报名时携带职工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并提供最新的缴费确认表,以便下一步工作开展。病退工作由市局统一组织,鉴定医院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险科,联系电话:3256890。
3、已报名因职工本人原因未参加病退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